文言文
乞责降编修神宗实录官范祖禹等奏
宣仁常谓宰相曰:‘编修实录官毋任先朝曾责降者。’盖虑谤书一成,不可追改也。是时权臣擅政,虽差邓温伯、陆佃、林希、曾肇以应宣谕,已而遂去,以吕公著之婿、司马光之门人范祖禹、苏轼之门人张耒、秦观代之。至于吕公著常平法失天下心,若韩琦因人心如赵鞅举甲以除君侧恶人,不知陛下何以待之?先帝虑其诬忠以胁君也,令词臣明言其故,黜知颍州。闻公著提举实录日,谓无此语,令史官改之。请重审阅,其间书不以实,辄移易增减,情涉诬诋,以闻,乞重行黜责,以正国典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