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疑狱劄子
《书》载帝舜之德曰:‘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’而国家敕令亦以失入之罪为重于失出。先圣后圣用心仁恕,其实一也。窃见诸路疑狱不应奏而奏者,未免科罪之。大理寺既厌案牍之多,而州郡复虑刑名之累,所以不应奏而奏之律至今未除,虽有疑似之狱,轻重迁就,往往临时决遣,无繇得被仁圣之泽,其可悯之情,可疑之罪,不从轻贷,甚非好生之德。臣愿陛下推广宽恩,删除旧律,不应奏而奏者并不科罪。使廷尉之官不以简牍之繁为劳,州郡之吏不以请谳之责为虑。天地大德,洽于民心,岂胜幸甚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