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对初税亩判
>【编校注】维基文库此篇嵌入了同名异作者之文,正文已改据殆知阁传本(与ctext电子版同源)录入;该传本系未精校的OCR文本,或有缺讹,俟维基文库补正后再更新。
〈所司初税亩,怨者实多,佥议罪其变法。中尉云:匪躬之故,两执不同。〉
赋政任人,取之有节,体天立制,惟变能通。猗欤主司,厥初税亩,稽诸鲁策,用采汉章。虽怨咨之谈,实多横议;而损益之政,或在权宜。然则择利而行,何常之有,举以非法,斯其病诸?较其短长,于是乎在。
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
文本来源:全唐文 · 维基文库校对文本 / 殆知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