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论酒务陪填宜根究以防弊幸状
川陕州县镇酒务,许令诸色人于课外管认浄利钱,召保当官买扑造酒沽卖。如沽卖不行,无钱纳官,或实家产荡尽,方勒保人陪填。访闻成都府路州县酒务多有亏败,盖是买扑人故作弊幸,不时送纳浄利衷私,阴寄钱物,立诡名置买田土。及官司催督,惟委保人破卖家产,出钱纳官。欲乞下成都府钤辖安抚司专切根究,管下如有巧为弊幸,隐寄钱物,诡名置买田土,推委保人破荡家产,及昏赖无干碍之人财物陪填,即于法外刺配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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