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言文
论安焘除命大臣宜以朝廷法度纪纲为意奏
臣窃以威福利势,人主既当独执;则法度纪纲,上下所以相维。自古法度废、纪纲坏,而天下不乱者,未之有也。然则人主所以能擅四海之威福,持天下之利势者,以有法度纪纲尔。夫修法度,正纪纲,坐朝堂持公道,决是非,进贤退不肖,使公卿大夫各得其职者,执政大臣之事也。日月之有食,圣贤之有过,君不以无过为德,而以改过为善。是以先民询及刍荛,而庶人得以议者,圣人之善取诸人、稽于众,而不自用也。以天下之重器,宗社之大业所以维持,岂一人之力哉?法度纪纲之所在,虽人君且不敢有所私,故诏令未出则论思之,臣得以议之,书读之,臣得以駮之;诏令既行,则谏诤之官得以争之,御史之官得以言之。上下维持,不可一日废,此朝廷所以分职任官之意也。茍非其人,不可使当其任;既使居其任,则不可废其言。庙堂之上,以公忠自任,平一为心,是非判然,邪正不乱,黜陟惟允,进退无媿,期于上下无言,则可矣,不可必欲使之不言也。若夫是非之不分,邪正之不明,而论思封駮之臣不获伸其议,谏诤弹劾之官不得尽其言,不恤天下之公议,以快意于一时,若是,则非所以明法度、正纪纲,上下相维,为天下万世治安之计也。伏愿陛下深思自古治乱兴亡之戒,而以朝廷法度纪纲为意,宣谕执政大臣,则天下幸甚。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