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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诗名句

读千年诗词 · 见万里山河

文言文

言刑罚财用致伤和气二事疏

臣闻为君者在恤民,应天者必以实,臣敢以刑罚财用致伤和气二事,试为陛下陈之。夫刑狱之官,人之司命。方今州县狱官,凡拷讯罪人,未尝监临,尽付公吏之手。每一鞭笞,极其惨酷,号痛冤呼,声闻道路。捶楚之下,何求而不得?其致伤和气者一也。国家财用,窠名立额,率用一岁中制,其由来久矣。比年以来,经总制钱立额,以绍兴二十六年中最高者一年十九年之数为之。其当职官,既有厚赏以诱其前,又有严责以驱其后,额一不登,每至横歛,民间受弊,不可胜言。其致伤和气者二也。望诏天下刑狱勘官,每遇拷讯,须自监临;总制钱改立岁额,以为中制。庶使刑罚清而民自不冤,财用节而孰与不足?于陛下恤民之心,应天之寔,或有涓埃之助。

文本来源:全宋文研究工作台 · 古代原文